上传时间:2016-03-18

澳门十大老牌信誉平台排行榜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

  一    

第一条为了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学校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 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保管、 使用制度,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二 事故认定及处理原则

第三条 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事故情况和原因,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含国家科委统一管理的 23 种)丢失或发生其他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 保卫处和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由保卫处立案处理,对破坏现场的要追究 责任。

第四条 凡属固定资产的一般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由使用单位填写《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报告单》,提出处理意见,三日内报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审批。 凡属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由使用单位填写《仪器设备损 坏、丢失报告单》,由本单位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其中,属于损坏事故的还应附 加由三名以上技术人员签字的技术鉴定书,报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审查, 确定处理意见。必要时报告主管董事长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失,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根 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 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各人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给予适当处理。

第七条 对隐瞒事故或有意包庇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 赔偿界线及处理原则

第八条 由于以下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

1. 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2. 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至损。

3. 工作失职,指导错误,纠正不及时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

4. 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出校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5. 与生活密切相关,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造成丢失。

6. 其他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

第九条 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

1. 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的检修、试运行等)造成属不可预见性的损坏。

2. 由于仪器设备的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造成正常使用中的损坏。

3. 由于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丢失。 4. 未经批准,试用紧缺的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了预防措施, 仍未能避免的损坏。

第十条 属于以下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在确定赔偿额度时,可酌情减少或免于赔偿。

1. 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却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造成损失。

2. 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

3. 已有防范措施,经校保卫处确认属外盗的。

4. 对于一贯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且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主动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者,可适当减免赔偿额度。

 四 赔偿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低值(800 以下的)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由教务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赔偿事宜。根据仪器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和责任大小,对直接负责人处以仪器原值的 20﹪~100﹪的赔款,并通过单位主管 负责人批准执行。

第十二条 单价 800 元以上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损坏和丢失,有事故所发生实验室主任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协助院级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额度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仪器的新旧程度、丢 失原因和责任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仪器原值的 20﹪~100﹪的赔款,经单位 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损坏丢失的设备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算。特殊情况可按市价合理议价。

第十四条 低值仪器设备中的两用(可用于生活)物品(如:照相机等)的损坏、丢失,要按原值或市价严格计价赔偿。

第十五条 借到家中使用的微机(包括借到个人手中使用、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及外设等仪器设备造成丢失的,根据仪器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对责任人处 以仪器原值的 50﹪~100﹪的赔款。通过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执行。

第十六条 一般仪器设备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局部损坏可修理的,只计算修理费;损坏后质量性能明显下降,但尚能继续使用的, 应按其质量降低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第十七条 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同时负责时,应根据责任大小分担赔偿。

第十八条 赔偿工作要在院(中心)、室确定的赔偿金额和赔偿期限内完成。

第十九条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手续,在学校仪器主管部门和财务处办理,该款项专用于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及购置。仪器主管部门凭有关文字材料 (事故报告、当事人检查、处理意见等)以及缴款凭据注销实物帐。

第二十条 对严格执行《澳门十大老牌信誉平台排行榜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爱护国有资产,及损坏、浪费、盗窃等不良现象进行斗争的个人或单位,要给以表彰和奖励。

  五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澳门十大老牌信誉平台排行榜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