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2020-06-21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实验室的管理,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废气处理
第一条 在实验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项目,必须在有通风设备的条件下进行,不得把废气直接排放在实验室。在使用挥发性药品时产生的少量废气,要通过与室外通风方式排除。
第二条 经常使用或存放具有挥发性药品的实验室或准备室,要安装通风装置,经常通风。
第二章 废液处理
第三条 使用强酸、强碱的实验室,要配备专门的废液收集容器,使用后的废液要小心倒到废液收集容器中,不能通过下水道排放,每次实验后要及时倒到学校规定的废液处理处,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第四条 弱酸、弱碱和非剧毒废液可由下水道排掉。
第三章 废渣处理
第五条 实验中产生有毒、有害废渣的实验室要配备专用的废渣 收集装置,每次实验后要及时倒到学校规定的毒、有害废渣处理处,不准直接放在走廊。
第六条 实验中产生的无公害废渣、废物可收集后倒到学校规定的垃圾存放处。